关注油漆工的职业健康

时间:2012-12-05 576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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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油漆作业中,油漆工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油漆工职业病防护问题已成为油漆行业中必须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

  油漆作业的职业危害

  目前的油漆行业大多采用溶剂型油漆作业,作业过程中使用调和好的油漆,其中有60%溶剂(含有毒有害物质苯、甲苯、二甲苯等)要在作业现场挥发出来,一些小企业作业人员的防护条件极差,大部分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即使有也是用一些低质低价、防护性能低的保护器材。现场作业人员大量吸入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采用喷涂方法时,整个空间弥漫着油漆颗粒,对人的呼吸道和肺部危害极大。

  常见病症

  油漆中含有的特殊的化学成分,会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造成很大程度的伤害,在通风不畅的情况下会使接触者出现皮肤黏膜刺激感,对神经系统及肝、肾、造血系统造成损害,严重者可能当场因心功能衰竭死亡。

  病学调查显示,在接触油漆的工人中,早老性痴呆病发病率显著提高。涂料中的苯为无色具有特殊芳香味的液体,专家们称之为“芳香杀手”。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确认苯为人类致癌物之一。现在国内油漆作业已经杜绝使用苯作为溶剂,但还在使用二甲苯。这些溶剂漆在形成涂膜的过程中,所含的苯及一些毒害性低分子化合物就会释放出来。长期接触苯系混合物的工人再生障碍性贫血罹患率较高,并可引起白血病。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的苯可引起慢性中毒,主要是对神经系统、造血系统的损害,表现为头痛、头昏、失眠,白血球持续减少、血小板减少而出现出血倾向,如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点或紫癜,女性月经量过多、经期延长等症状。

  预防措施

  规范油漆市场,杜绝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改革工艺和进行技术改造,使用低毒或无毒溶剂代替有毒或高毒溶剂;加大企业对职业卫生的资金投入;把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执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体检制度;教育工人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作业过程中尽可能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排毒;油漆作业时应强调戴口罩和防毒面罩,戴手套,穿好工作服,工作完成后及时洗净身体接触油漆部位;发现就业禁忌者不宜从事油漆工作。做好以上各项工作,油漆工发生中毒事件的几率将会大大降低,油漆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的权益才能得到保证。

  此外,还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于很多农民油漆工文化素质低、流动性大,他们大多对职业病浑然不知,更不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超标单位限期整改。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油漆工的防护意识,并定期委托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检测中心进行现场空气采样和检测,一旦毒害物浓度超过标准值,立刻实施整改。此外,每年应组织员工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对涂装员工的WBC(白细胞)等指标做重点监督,从事喷漆作业的员工还应享受定期的脱产疗养待遇。

  不论工人在企业中工作时间长短,只要是有害的环境,企业都应该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不提供相应措施,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关闭等处罚。尤其是农民工,在上岗前要注意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了解将要从事的工作是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若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和待遇。外出务工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来源:职业病网)